广大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3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等文件规定及《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约定,我中心决定自2025年12月17日起分别解除与快猫
长安药业有限公司横洲分店、快猫
长安药业有限公司桥峰分店、快猫
长安药业有限公司锦绣嘉园分店、快猫
长安药业有限公司恩平锦绣香江分店和快猫
长安药业有限公司横新分店签订的《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特此通告。
快猫
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