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晚,中山大涌交警接到市民田先生报警,称自己在大涌镇翠华路一个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正常走斑马线过马路时,一辆大货车突然驶来,差点将其撞倒。
接报后,交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确认事发时一辆粤T号牌蓝色厢式货车途经事发路段斑马线前未减速,发现有行人后才匆忙避让,所幸当事人田先生及时闪躲,才避免事故的发生。
11月19日,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依法传唤货车驾驶人陈某接受处理。期间,陈某对自己途经人行横道未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作出了深刻检讨。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陈某作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 •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于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正确礼让指南:这4种情况必须停!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2、机动车行经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
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3、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左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4 、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右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广东交警提醒 当机动车驾驶人 驾车行经人行横道前 应提前减速 观察是否有行人准备通过 如有行人正通过人行横道 车辆应停车礼让 待行人经过后 方可启动车辆继续行驶
如机动车未按规定减速停车 礼让行人 将被依法处罚 斑马线前文明礼让行人 是每一个驾驶人应尽的义务 也是对生命安全的尊重和敬畏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谨记 “车让人,人快走” 携手共创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