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 快猫 政务 通知 公告 政策解读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快猫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综合政务
答: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因防洪吹填加固堤防、清淤、疏浚、整治河道和航道等采砂的,不需要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但应当按照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依法批准的方案规定的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范围内进行作业,所采河砂应当按照依法批准的方案进行处置。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